6.9 地毯面层


6.9.1 地毯面层应采用地毯块材或卷材,以空铺法或实铺法铺设。
6.9.2 铺设地毯的地面面层(或基层)应坚实、平整、洁净、干燥,无凹坑、麻面、起砂、裂缝,并不得有油污、钉头及其他凸出物。
6.9.3 地毯衬垫应满铺平整,地毯拼缝处不得露底衬。
6.9.4 空铺地毯面层应符合下列要求:
    1 块材地毯宜先拼成整块,然后按设计要求铺设;
    2 块材地毯的铺设,块与块之间应挤紧服帖;
    3 卷材地毯宜先长向缝合,然后按设计要求铺没;
    4 地毯面层的周边应压人踢脚线下;
    5 地毯面层与不同类型的建筑地面面层的连接处,其收口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6.9.5 实铺地毯面层应符合下列要求:
    1 实铺地毯面层采用的金属卡条(倒刺板)、金属压条、专用双面胶带、胶粘剂等应符合设计要求;
    2 铺设时,地毯的表面层宜张拉适度,四周应采用卡条固定;门口处宜用金属压条或双面胶带等固定;
    3 地毯周边应塞入卡条和踢脚线下;
    4 地毯面层采用胶粘剂或双面胶带粘结时,应与基层粘贴牢固。
6.9.6 楼梯地毯面层铺设时,梯段顶级(头)地毯应固定于平台上,其宽度应不小于标准楼梯、台阶踏步尺寸;阴角处应固定牢固;梯段末级(头)地毯与水平段地毯的连接处应顺畅、牢固。
Ⅰ 主控项目
6.9.7 地毯面层采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    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和检查型式检验报告、出厂检验报告、出厂合格证。
    检查数量:同一工程、同一材料、同一生产厂家、同一型号、同一规格、同一批号检查一次。
6.9.8 地毯面层采用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,应有地毯、衬垫、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和甲醛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。
    检验方法:检查检测报告。
    检查数量:同一工程、同一材料、同一生产厂家、同一型号、同一规格、同一批号检查一次。
6.9.9 地毯表面应平服,拼缝处应粘贴牢固、严密平整、图案吻合。
    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。
    检查数量:按本规范第3.0.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。
Ⅱ 一般项目
6.9.10 地毯表面不应起鼓、起皱、翘边、卷边、显拼缝、露线和毛边,绒面毛应顺光一致,毯面应洁净、无污染和损伤。
    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。
    检查数量:按本规范第3.0.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。
6.9.11 地毯同其他面层连接处、收口处和墙边、柱子周围应顺直压紧。
    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。
    检查数量:按本规范第3.0.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。


条文说明

6.9 地毯面层
6.9.1 本条阐明地毯面层采用的材料类型和铺设方法。
6.9.2 本条规定了地毯面层下一层的施工质量要求。
6.9.3 本条规定了地毯衬垫的铺设质量要求。
6.9.4 本条对空铺地毯面层提出质量验收要求。
6.9.5 本条对实铺地毯面层提出质量验收要求。
6.9.6 本条提出楼梯地毯的铺设质量要求。
Ⅰ 主控项目
6.9.7 本条对地毯面层采用的材料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、检查数量。
6.9.8 本条基于环保要求,规定地毯面层采用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,应提供有害物质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,并提出了检验方法、检查数量。
6.9.9 本条规定了地毯面层表面的施工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、检查数量。
Ⅱ 一般项目
6.9.10 本条规定了地毯面层的表面观感要求和检验方法、检查数量。
6.9.11 本条规定了地毯面层与其他面层交接处、收口处的施工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、检查数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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